我国输往印度尼西亚国家的货物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货物是可以根据我国与东盟国家签订的《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享受一定的优惠关税或者0关税。
但货物需满足与成员国(如印度尼西亚)签订的协议上的内容,只有满足条件的货物才能根据所提供的Form E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英文全程ASEAN-CHINA FREE TRADE AREA PREFERENTIAL TARIFF CERTIFICATE OF ORIGIN)在目的港享受到优惠关税(可联系网站客服Emily代办产地证FE,右上角和底部均有联系方式),其中对于货物的运输要求是在成员国之间直接运输。
但在全球海运市场低迷和混乱的情况下,再加上2020年新冠爆发,直运航线已经无法保证船只装货量了,有些船公司已经取消直运航线或者在直运航线上临时停靠其他港口的情况已屡见不鲜。
如果我们的货物刚好不是直接运输至目的港,是否出口货物就不能享受关税优惠呢?在我国与东盟国家印度尼西亚签订的《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8的“直接运输”有如下规定:
下列情况应视为从出口成员方向进口成员方的直接运输:
(一)产品运输经过任何其他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国境内;
(二)产品运输未经过任何非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国境内;
(三)产品运输途中经过一个或多个非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国境内,不论是否在这些国家转换运输工具或作临时储存,如果:
1.可证明过境运输是由于地理原因或仅出于运输需要的考虑;
2.产品未在这些国家进入贸易或消费领域;以及
3.除装卸或其他为使产品保持良好状态的处理外,产品在这些国家未经任何其他操作。
如果满足以上条件的货物,可根据目的港的要求提供证明货物在其他国家转运期间并未有任何其他操作,其中香港港口是中国天然良港,远东的航运中心,作为东南亚航线主要港口之一,很多输往东南亚的货物都会在香港这边转运,那货物的额产地证需要在此香港申请“香港中检局未再加工证明“,英文名为“Certificate of Non-Manipulation”。这个未在加工证明文件证明在香港中转的货物并未在香港进行进一步的加工(可联系网站客服Emily代办香港未再加工证明,右上角和底部均有联系方式)。
以上就是输往印度尼西亚的货物经过香港转运为什么需要做香港未再加工证明的原因,最好在东盟产地证FE申请出来后安排送香港做未再加工证明,以免影响清关时效。
需要办理东盟产地证Form E和香港未再加工证明的,可联系网站客服Emily咨询办理,右上角和底部均有联系方式,欢迎来电垂询,谢谢~
以下未东盟原产地证FE做未再加工证明的样板,可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