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73号(关于不再对输欧亚经济联盟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公告)通知2021年10月12日起欧亚经济联盟(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和亚美尼亚)不再给予中国输欧亚经济联盟的产品普惠制关税优惠后,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4号(关于不再对输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国家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公告)出来了。
海关总署第84号公告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对输往欧盟成员国(27个国家,即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爱尔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瑞典、芬兰、马耳他、塞浦路斯、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克罗地亚)、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已不再给予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国家的货物,海关不再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但如果有输上述国家的货物发货人需要原产地证明文件(产地证)的,可以申请领取非优惠原产地证书(一般原产地证CO)。联系客服Emily(TEL:13662659736)
所以目前能申请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证书FORM A(GSP证书)的国家只剩下了:挪威Norway、新西兰New Zealand、澳大利亚Australia。
但是货物到新西兰可以申请中国-新西兰自贸区原产地证(FOMR N),申请海关出具的新西兰产地证FTA需要在开船前或者开船后3天内申请,不能后发,但贸促会出具的中新产地证FN可以开船10天申请.
澳大利亚也可以申请专门的优惠产地证澳大利亚原产地证CHAFTA COO,海关或者贸促会都可以出具澳洲原产地证FTA.
所以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看要办理什么类型的产地证才能顺利且优惠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