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您好!我司最近需要出口一批橡胶促进剂到韩国,产品的HS编码是:381210,我们了解到,韩国与我国签订比较多的贸易协定,有亚太贸易协定(FORM B,APTA)、中国-韩国自贸协定(FORM K,FTA)和最近新生效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协定)。现在我司的货物需要出口,那办理哪一个协定的原产地证有比较优惠和适合的关税减让?谢谢!
解答:您好!您的情况我已了解。这需要从2个方面评估:
评估指标一:关税优惠幅度(即:关税减让幅度)
1.亚太贸易协定韩国关税承诺表内,橡胶促进剂(HS 381210)的税率为30%;
2.中国-韩国自贸协定韩国关税承诺表内,橡胶促进剂(HS 381210)的税率在2015年协定生效起5年内等比减让至0,即2019年开始中韩协定内的橡胶促进剂(HS 381210)是0关税;
3.RCEP协定韩国关税承诺表内,协定生效第一年(2022年)内税率是5.9%,在10年内税率会降至0(即2031年)。
初步结论:从第一个评估指标来看,显然办理中国-韩国自贸协定原产地证FTA减让的关税最为优惠,次之是RCEP原产地证书,最后是亚太产地证FB。
但这不是最终的结论,如果评估指标一的关税减让幅度都是一样的话,如何判断呢?产品如果完全国产即按评估指标一可以得出结论,如果产品的生产中有用到非原材料生产呢?那就需要看我们的评估指标二了。
评估指标二:原产地规则严格程度
根据产品的生产加工流程,企业产品能否有能力满足贸易协定的原产地规则,这个就涉及货物生产时候所用的什么原材料及在哪里生产等信息来确定了,比较专业,就不在这里一一说明,不清楚的可以直接来电客服Emily(13662659736)咨询办理。
如还有其他疑问或者需要办理原产地证书的,请联系客服Emily(Tel:13662659736),谢谢!
RCEP关税减让表,RCEP原产地证书,关税减让原则,区域协定的免税清单